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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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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78                                    公司简称:奥来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五“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4-03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长春市高新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4-032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62.57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0,238,4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8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号)(注册生效日为2023年7月20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4,951,59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8.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456,033.5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68,433.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87,600.33元。2023年8月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7-0000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

  注2:募集项目结项转出利息金额主要系“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研发项目”按计划已完成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理财账户收到利息2.69元转入公司非募投账户。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销户结转金额主要系销户结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无定增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023年9月,因“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4200118829888888873)及(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新城支行,账号:31050111071000000462)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该次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制度。2023年8月10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公司于2023年11月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无定增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无定增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 公司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人民币1,756.2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9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26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管理相关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 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2,000.00万元尚未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2022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项目已于2023年9月结项,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9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适度放缓投资节奏;同时为了实现更高性能以保持技术先进性,尚需进行进一步优化工作。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

  注1:上述项目已于2024年8月结项,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下同。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 9.9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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