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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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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号)批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了26,042,02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26,042,021股已于2024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256,213,786股。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切实提升公司应对舆情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47.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的书面辞任申请,因工作调整荆京平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任后,荆京平女士还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序开展,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荆怡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林振铭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林振铭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林振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有效运行,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经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郑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7,347.1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9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6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7,347.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2,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5,999,869.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12,713,245.3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286,624.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31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207.97万元,拟置换金额为7,207.97万元,均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必要的支出,符合募集资金置换标准。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39.16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综上所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112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的安排:“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7347.13万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7347.13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112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1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2为特别表决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4年9月6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荆怡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补选独立

  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林振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振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林振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林振铭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林振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林振铭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责,林振铭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林振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振铭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郑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凯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补选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荆京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申请,其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荆京平女士的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荆京平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推进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持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正常进行,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荆怡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荆怡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陈荆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邮箱:hmd_zq@hengmingdaks.com

  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郑凯先生简历

  郑凯先生:1979 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会计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2017年9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联合导师,华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陈荆怡女士简历

  陈荆怡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研究生学历。2019年加入本公司,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迎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任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3月至今任恒铭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荆怡女士于2024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要求。

  陈荆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荆京平女士、董事荆天平先生、董事夏琛女士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及原因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事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及原因

  ■

  ■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舆情管理制度》制定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五、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五)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六)《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41.2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2023年6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的实际余额为零元。

  5.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特殊宏观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二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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