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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满足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决定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是否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2024年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2、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8,636,773.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 年半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方案符合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且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295,455,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8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8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8月20日至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

  咨询联系人:叶裕平、王翠珊

  咨询电话:0769-88803333-850

  传真电话:0769-88803333-838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暨项目投资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签署《南兴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制造智能封边机、工段智能工作站、智能生产线等家居制造高端数控装备。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 月 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号)。

  2024年1月,公司与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南兴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为顺利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近期拟参与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厚山现代化产业园(溪头社区)地块的竞拍事宜。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有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办公地址位于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279号。

  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WT062挂牌公告》,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1、地块编号:2024WT062

  2、地块位置:东莞市厚街镇溪头社区

  3、用地面积:92,071.69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50年

  6、容积率:2.0≤R≤3.5

  7、建筑密度:M≤50%

  8、竞买起始价:13,903万元人民币

  9、竞买保证金:2,781万元人民币

  (注:地块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等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四、本次竞拍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毗邻公司在东莞现有的两大制造基地,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参与土地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土地取得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竞拍事项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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