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元(含税)。若以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股本629,128,75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5元(含税),共计派发31,456.44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36%。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落实“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攻坚之年。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围绕“做强OTC、发展大健康、布局处方药”三大业务重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品牌势能,提升创新效能,积蓄组织动能,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3亿元,同比下降8.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9亿元,同比增长8.66%。

  (一)保持战略定力,以品牌引领构建产品矩阵

  1、做强OTC:聚焦品牌建设,夯实核心业务

  OTC业务坚持走“大单品、强品类”的发展之路,拓展“脾胃、肠道、咽喉咳喘、补益维矿”四大优势品类矩阵。强化“有家的地方就有江中”的消费者认知,致力于做“家中常备药的践行者”,服务好国人的“家庭小药箱”。脾胃品类,围绕“江中”品牌构建品牌和内容传播矩阵,通过“带上消食片去聚餐,尽享美食无负担”的创新传播,打造美食伴侣新概念,通过美食公关活动、O2O创新渠道、大学生内容共创等活动渗透年轻群体,推进品牌年轻化,扩大品牌影响力。肠道品类,围绕“利活”品牌加大品牌推广投入,通过新媒体传播与终端推广联动,拓展新人群和新场景;乳酸菌素片致力打造零售终端“肠道日常调理”第一品牌,与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建立肠道健康“治养”组合。咽喉咳喘品类,以草珊瑚含片、复方鲜竹沥液为核心,不断挖掘咽喉咳喘特色单品,构建咽喉咳喘品类集群;复方鲜竹沥液通过开拓基层空白市场、推动零售市场协同布局,有效提升终端覆盖数量及覆盖质量,收入同比增长超30%。补益维矿品类,围绕多维元素片开展品牌一体化共建,延展补气、补肾中药滋补产品,探索增量业务,促进品类协同发展。报告期内,OTC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25亿元,同比增长2.64%。

  2、发展大健康:重新梳理定位,重塑业务架构

  大健康业务持续深化组织重塑、业务重塑,聚焦自产自研产品,重点围绕高端滋补品类参灵草、康复品类初元系列、胃肠品类益生菌、肝健康品类肝纯片,构建品类集群,并积极通过数字化转型推动大健康多品类发展。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加剧及公司重新梳理业务发展定位、优化组织架构等因素影响,大健康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4亿元,同比下降41.74%。

  3、布局处方药:积极融入新格局,强化渠道建设

  处方药业务主要包括江中牌蚓激酶肠溶胶囊(博洛克)及桑海制药、济生制药、海斯制药的处方药产品,覆盖心脑血管、呼吸、妇科、泌尿、胃肠等领域。在常态化集采等政策背景下,公司处方药业务积极适应行业变化,不断强化合规管理。在院内和基层医疗市场,公司通过市场二次开发、渠道管理、学术背书等举措,提升蚓激酶肠溶胶囊(博洛克)、排石颗粒、盐酸氯普鲁卡因等产品的终端覆盖率;在院外市场,挖掘桑海制药、济生制药的慢病特色品种,逐步拓展慢病特色产品品类矩阵。报告期内,受部分产品集采未中标后的市场收缩及集采中标后的价格下降影响,处方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6亿元,同比下降27.79%。

  (二)打造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

  1、强化平台建设,赋能研发创新

  公司围绕“经典名方现代中药研发的引领者、大健康产品创制的先行者”的研发创新目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自主技术关键突破,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管线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引进第一批“双栖优聘”人才;参与的“优良乳酸菌种质资源挖掘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为提升相关产业的技术开发能力贡献江中力量;与香港浸会大学联合申报的“消化道中药新药开发”入围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的“产学研1+计划”首批资助项目;与澳门大学联合申报太子参国际标准,已获德国药品法典委员会受理回函。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度“科改示范企业”专项考核中获评“优秀”。

  2、深化智能制造,助推转型升级

  公司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践行“制造文明”,强化 EHSQ 体系管理,积极推进精益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提质增效,以智能制造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以建设世界一流制造企业标准为目标,推进固体制造生产线和仓库的智能化改造升级,高质量推进海斯制药金匠园现代工厂项目建设;科创城生产基地全面投产运行,实现公司技改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数字化转型三星级认证,成为制药行业全国首家获得该项评级认证的企业;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评定。

  3、优化智数赋能,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围绕“智慧江中”定位,强化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财务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子公司财务共享系统推广,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积极推动SRM系统建设,匹配采购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建立高效的数字化采购平台,提升采购运营能力;搭建线上业务数据管理平台,提升数据收集能力,加强数据决策分析能力,高效赋能营销决策。报告期内,公司报送的两项数字化转型案例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最佳实践案例。

  (三)推进组织重塑,以人才体系建设积蓄发展动能

  公司以“十四五”战略目标为指引,紧密围绕业务发展需要,着重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组织重塑,进一步优化大健康事业部组织架构,按照人才选拔和管理的原则,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激活组织动能。二是加快科技人才引进,借助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9名,为科研创新筑牢人才基石。三是做好人才激励工作,完成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积极规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人才激励提供支持。

  下半年计划:

  2024年下半年,随着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司持续以品牌驱动和创新驱动为核心,稳步提升价值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集中资源强化产品梯队建设,增强核心单品牵引力;优化研发资源投入,推动研发成果转化;稳步推进精益生产,提升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

  业务发展方面,非处方药业务将持续构建“脾胃、肠道、咽喉咳喘、补益维矿”四大品类,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优化品类发展策略,着力打造重点培育产品,不断丰富和拓展产品梯队。大健康业务深入开展和落实组织和业务重塑,以新面貌助推业务新发展,集中资源挖掘高端滋补、康复营养、胃肠健康、肝健康四大核心业务潜力,不断补强品类规划能力、消费者洞察能力、数字化营销能力,提升大健康业务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处方药业务将通过精细化招商及市场开发、渠道及服务商管理、营销效能分析及管理,持续巩固院内外市场覆盖,推动重点品种平稳发展。

  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将持续围绕研发新目标,持续构建短、中、长期研发规划布局,有序推进大品种二次开发、大健康产品和中药新药的研发布局;不断加大研发平台建设,以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核心,构建源于经典名方,确有临床优势的中药新药研发管线;加快高端人才引进,通过多种方式引进领军人才、科技人才,不断夯实研发架构,建强研发队伍,构建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

  精益生产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海斯制药金匠园现代工厂、江中药谷固体制剂仓库及生产线改造和科研中心东区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助力生产、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精益项目管理,落实采购成本控制举措,促进降本增效;推进零碳低碳示范工厂建设,促进节能降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产品质量监管,促进EHSQ管理提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14点5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12日9:00-11:30,13:30-17:00。

  (四)  登记方式:到公司投资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五)  登记地点:公司投资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登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江中药业投资证券部

  邮编:330096

  联系人:游女士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4004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该事项将于2024年11月到期。为持续加强银企合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合作,申请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有效。

  鉴于珠海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为权、吴文多、邓蓉、邢健、胡凤祥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全体同意的表决意见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4.法定代表人:宗少俊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269,667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

  珠海华润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珠海市12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原名珠海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市商业银行”);2009年4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组珠海市商业银行成为其控股股东。2011年3月,珠海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前,珠海华润银行已在珠海、深圳、中山、佛山、东莞、惠州、广州、江门、肇庆设立10家分行、87家支行,及广东德庆、广西百色2家控股村镇银行,并在深圳前海设立1家资金运营中心。珠海华润银行现有法人股东12名、自然人股东124名,持股比例占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

  10.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华润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珠海华润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3年,珠海华润银行资本充足率14.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9%,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5.81亿元和1.73%,拨备覆盖率达169.32%。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

  截至2023年底,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1.63亿元;自本年年初至7月31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

  公司通过对珠海华润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分析及近年的合作,加深了对珠海华润银行经营情况、管理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认为珠海华润银行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在珠海华润银行开展资金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一)业务范围

  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期限不高于3年期)。

  (二)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三)年度规模

  在珠海华润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维持与珠海华润银行的业务合作,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保持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资金收益。

  (二)关联交易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业务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江中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中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元(含税)。

  若以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股本629,128,757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31,456.44万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3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为权、吴文多、邓蓉、邢健、胡凤祥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为持续加强银企合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继续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固体制剂车间高效机房改造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江中药谷生产基地打造零碳园区,淘汰高耗能设备,提高节能降耗管理和智能制造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江中药谷生产基地固体制剂车间的冷水机房实施高效机房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业绩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唐娜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九人,公司将增补一名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崔兴品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届满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3日(周五)14:50召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崔兴品先生:

  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持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药理系开展过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主任科员,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主任研究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健康和安全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崔兴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董事候选人崔兴品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85,652,618.73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574,410,563.73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公司目前尚难以预计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实际有权参与股数”),因此暂无法确定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若以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股本629,128,75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5元(含税),共计派发31,456.44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36%。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中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中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持续加强银企合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继续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公司代码:600750                          公司简称:江中药业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