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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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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7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均胜电子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其增持进展情况于2024年8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1%暨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7号解释》《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根据《17号解释》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根据《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预计负债”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内容进行的更新,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公司将根据《应用指南2024》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4年上半年公司需计提的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约149.6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468.87万元。

  3、预付款项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预付账款,主要为存在很可能无法收到货物风险的预付款项,公司按照其可回收金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上半年公司需计提的预付款项减值损失为0.00万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合理性说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2024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

  2、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618.55万元,将导致2024年上半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618.55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将相应减少。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证券编号:2024-04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具体事宜。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并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和客户订单等情况灵活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1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1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文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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