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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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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及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融资事宜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等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质磊先生及控股子公司旭合科技与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核核电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后勤”)签署了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及李质磊先生将对旭合科技向中核后勤采购光伏组件业务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旭合科技的基本信息

  ■

  2、旭合科技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李质磊

  债权人: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中核核电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大写)伍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每一《采购订单》等合同文件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旭合科技股东郑旭、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分别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同意为公司代旭合科技向深圳中核及中核后勤承担的清偿责任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30.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092.95%;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02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102.2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479.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56.91%,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540.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845.30%。

  截至目前,公司因对(曾)全资子公司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事项向玉山县工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玉山县创新发展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存在诉讼风险并履行担保责任,涉及金额为28,595,336.0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5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存在诉讼风险并履行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和《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深圳中核、中核后勤签订的相关协议

  2、《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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