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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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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共有7位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章丽莉女士和徐可禹先生因公请假,分别委托董事赵金海先生和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1.4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半年度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7,89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18%;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柏志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4-038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石化油服)于2024年8月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大厦2号楼2502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7名监事,实际6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王中红先生因公请假,委托监事会主席王军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等各项规定;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不派发2024年中期股利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4-03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0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因公司管理层分工调整,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柯越华先生(以下简称“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柯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自柯先生正式履职起,程中义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继续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职务。程中义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董事会对程中义先生在兼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柯先生简历如下:

  柯先生,男,54岁。柯先生是正高级经济师,硕士学位。柯先生1992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计划管理项目经理、计划发展部副经理,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经营部经理等职务;2012年11月任石油工程公司企管法律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兼任法律事务中心主任;2015年3月任本公司企业改革管理部经理;2018年1月任本公司改革发展部经理;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改革发展部经理;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企业改革管理首席专家,副总经济师兼改革发展部经理。

  除前述披露外,柯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本公告日期,柯先生通过本公司管理层齐心共赢计划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57,252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4-040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在回购期间内无增减持计划。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的股份。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其中回购A股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召开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按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4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59.85万股一1,824.82万股,约占公司于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08%一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做相应调整。

  (七)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4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24.82万股,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4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59.85万股,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5,900,751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724,132千元,货币资金3,005,730千元。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的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7%、货币资金的1.66%。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公司已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依据前述主体作出的问询函回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均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已作出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而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因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因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从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受到影响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视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择机变更或终止实施股份回购。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的重大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4-037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共有7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章丽莉女士和徐可禹先生因公请假,分别委托董事赵金海先生和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油服”或“公司”)于2024年8月8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大厦2号楼2601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现有9位董事,其中7位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章丽莉女士和徐可禹先生因公请假,分别委托董事赵金海先生和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柏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管理层分工调整,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柯越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4年8月20日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程中义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继续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职务。程中义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不派发2024年中期股利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本公司章程,经审议,董事会决议,不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赵金海先生、章丽莉女士、杜坤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项下授权,董事会制定了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H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H股期限至公司2025年6月11日或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以二者较早者为准);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召开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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