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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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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21                                公司简称:华培动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https://www.cnstock.com/、https://www.cs.com.cn/、http://www.zqrb.cn/、http://www.stcn.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宝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辞职暨补选董事及指定财务总监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薄卫忠先生、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补选董事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董事兼副总经理薄卫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轲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证券事务代表魏楠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薄卫忠先生、冯轲先生、魏楠楠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其辞去相应的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薄卫忠先生辞任后,仍在华培数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兼董事职务;在华培数能传感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在盛美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冯轲先生辞任后,仍在华培数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华培数能传感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在上海华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魏楠楠女士辞任后,仍在上海华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薄卫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9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1%。冯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17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4%。薄卫忠先生、冯轲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

  薄卫忠先生、冯轲先生和魏楠楠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薄卫忠先生、冯轲先生、魏楠楠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燕女士、吴跃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以及对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指定财务总监吴跃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燕,女,1986 年2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担任斯伦贝谢油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厂长助理等职位;2010 年9月至2016年11月,先后担任华培有限(公司前身)销售部项目管理主管、销售部高级经理职务;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先后担任公司销售部高级经理、销售部总监、上海工厂厂长兼销售部负责人职务;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跃辉,男,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8月至1995年9月,就职于原黄冈市商业局驻黄石办事处;1995年10月至1998年5月,任原广州军区武汉广源旅游娱乐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1998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武汉道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999年8月至2016年9月任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计划资金部总监;2016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江苏华培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2022年9月,任武汉华培财务总监、执行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武汉华培、江苏华培执行董事;2022年10月至12月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怀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补选董事及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资格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补选董事及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5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5日

  至2024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24年9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38505

  电子邮箱:board@sinotec.cn

  联系人:吴跃辉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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