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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民主讨论、表决,选举王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王聪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聪,女,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2007年4月任大益电子有限公司技术翻译;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上海松莲电子有限公司(力浦电子中国总代理)人事干事;2008年1月至2009年8月任华夏山二实业有限公司外贸跟单员;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董事会办公室职员;2012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2012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助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王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绍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程序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经过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现提名张绍芬女士、周佳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相关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提名陶琨女士、周荣忠先生、曾凯先生、廖佩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伍红女士、黄娅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伍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伍红女士和黄娅琴女士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学习。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王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绍芬女士、周佳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王聪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琨女士: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金达莱项目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深圳金达莱监事;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执行董事助理;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陶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4,24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陶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荣忠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2月至2012年7月历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设计院总监助理、项目部经理、实验技术中心副总监;2012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2012年7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荣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3,74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荣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凯先生: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设计院职员;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历任公司设计院职员、总监助理、副总监;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设计院总监;2014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曾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廖佩玉女士:199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2020年11月入职公司美国子公司;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廖佩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廖佩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志民先生之女,除上述关系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廖佩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伍红女士:197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财政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税务教研室助教;1998年7月至2004年9月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务系讲师;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9年11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伍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伍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娅琴女士: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今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师。

  截至目前,黄娅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娅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绍芬女士: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9月至2012年7月历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行政人事部职员、行政人事部助理、行政人事部副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监、总监;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绍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绍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佳琳先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生物技术专业,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员、研发经理、副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周佳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佳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并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合理搭配投资品种,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进行投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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