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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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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5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进行换届选举。现经符合推荐资格的股东提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拟提名陈少幸先生、冯鑫先生、朱丹女士、宋锦霞女士、薛楠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进行换届选举。现经公司董事局提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拟提名陈鼎瑜先生、邹俊善先生、刘国山先生和郑颖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四位候选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人选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5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启动董事局换届选举工作,并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董事局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董事局和符合推荐资格的股东提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现提名以下人选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陈少幸先生、冯鑫先生、朱丹女士、宋锦霞女士、薛楠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陈鼎瑜先生、邹俊善先生、刘国山先生和郑颖女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人选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局正常运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全体董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同时公司对第十届董事局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简历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少幸 男,50岁,博士,路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历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室技术主管,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港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主任,珠海金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历任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至2020年5月,历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20年5月至2024年1月,任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1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广东中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市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少幸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鑫  男,52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培训师。

  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冯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丹 女,49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2013年12月至今,任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24月7月,历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市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航空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朱丹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财务总监,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锦霞 女,45岁,工商管理硕士,珠海市财政金融专家首批入选人员。

  主要工作经历:2016年5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广深管理中心品牌市场部部门负责人,东鼎容(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联席总裁,博时(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任珠海市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宋锦霞女士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薛楠  女,51岁,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4月至2010年9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期间兼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主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投资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2011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薛楠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俊善 男,61岁,博士,副教授。

  主要工作经历:2010年至2015年,任万邦泛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航运与物流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万邦工业集团中国区化工供应链总负责人;2018年5月至2022年6月,任V.Group(卫狮集团)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及卫狮(V.Ships)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荷兰鹿特丹港务局中国区首席代表;2016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俊善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鼎瑜 男,67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1980年至1990年,任厦门港务拖轮公司轮机长;1991年1998年,任厦门港船务公司经理、书记;2005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福建厦门港口协会理事长;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

  陈鼎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国山 男,62岁,博士学历,教授。

  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至1990年,任吉林师范大学数学系助教;1990年至1994年,任吉林师范大学数学系讲师;1997年至1999年,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博士后;1999年至2002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02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国山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颖  女,45岁,会计学博士,副教授,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人才,研究工作主要致力于国际国内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多次参与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实施咨询工作。

  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9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20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任广东赛肯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博铭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27日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爱协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颖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5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现经符合推荐资格的股东提名,并经对推荐人选任职资格审查,拟提名周娟女士、朱远红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5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启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董事局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符合推荐资格的股东提名,并经对推荐人选任职资格审查,现提名周娟女士、朱远红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同时公司对第十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娟 女,43岁,本科,注册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2013年12月至今,任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6月至2024年7月,历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珠海市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航空有限公司监事,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3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珠海红宝石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周娟女士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在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远红 女,38岁,硕士,中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7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吉大支行综合柜员,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团队主管,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历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经理、资金管理部资金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朱远红女士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资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在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工监事、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5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10:00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上述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应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蔡晓鹏。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9月5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6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鼎瑜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被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局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鼎瑜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6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邹俊善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被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局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邹俊善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6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国山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被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局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国山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6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郑颖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被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局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郑颖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6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就提名陈鼎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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