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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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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电机组建设获得核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8月19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本公司的子公司山东招远核电有限公司的招远1号及2号机组、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的陆丰1号及2号机组,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中广核苍南第二核电有限公司的苍南3号及4号机组已获得国务院核准。目前本公司及上述各公司正在有序地开展上述机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在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电厂建造许可证》后,即可开始全面建设。

  本次核准的陆丰1号及2号机组的单台机组容量为1,245MW,招远1号及2号机组的单台机组容量为1,214MW,苍南3号及4号机组的单台机组容量为1,215MW。

  本公司目前无其他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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