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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20,478,8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9,295,57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忠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副总经理李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朱忠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邹金彤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俊哲、周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0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2名核查对象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经公司核查,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且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登记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后。经公司与前述人员沟通确认,其买卖公司股票是由于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且其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且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相关信息或基于所知悉的信息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核查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除上述1名核查对象外,另有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经该名核查对象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上述1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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