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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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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名称由“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修改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本次《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公司名称由“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中文全称拟变更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全称保持不变。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全称的情况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中文全称由“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理由

  公司作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科工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唯一的上市平台,肩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加速战新产业布局的重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规模质量不断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在产品服务科技属性提高方面成绩显著。

  1、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取得丰硕科技成果

  公司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百千工程企业、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入选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研国家级科技攻关重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4项,获得各类科技奖项160多项(上市后取得106项),其中省部级科技进步奖87项(上市后取得75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279项(上市后取得1,268项),其中发明专利162项、日本授权国际专利2项。2024年6月,公司“海上风电安全高效开发成套技术和装备及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机、节能型长距离带式输送机及势能发电综合利用技术、新一代四卷筒抓斗卸船机、燃气立式余热锅炉低频噪声源头控制技术、海上风电超大直径单桩基础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穿越式岸桥同步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新型氢能源核心材料气体扩散层成套生产等43项科研成果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电力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组织的技术鉴定,其中12项达到或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1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截至2023年底,除2023年新设立的华电(巴彦淖尔)新能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外,公司及其余控股子公司均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新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80%,科技创新引领业务发展成效明显。

  表1 上市后公司取得的主要科技奖项

  ■

  2、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形成宝塔型科技创新体系

  近年来,公司积极构建以科技创新委员会为主体层,以各事业部及子公司技术部门为支持层,以公司级科技创新孵化团队为执行层的宝塔型科技创新体系,成立科技创新委员会,启动科技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组建中国华电氢能技术研究中心,成立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建筑结构设计研究院,在上海、天津、郑州设有三个研发中心,拥有2个国家级科技平台、8个省级科技平台、1个集团级科技平台和4个市级科技平台,拥有研发及设计专业技术人员375人,参与编制带式输送机设计计算方法、风电场工程海上升压变电站施工规范、火力发电厂封闭式条形煤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等24项国家级和行业级别标准。

  表2 公司拥有的主要科技创新平台

  ■

  3、全力推进转型升级提升科技属性

  (1)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

  以系统研发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以核心高端物料输送装备研发制造为支撑,为电力、港口、冶金、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及采矿等行业提供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随着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公司正在推进物料输送系统智能化的研发,借助多年物料输送系统设计和总包经验,为业主提供智能化、无人化改造和运维保障服务,研发的数字化料场管理机器人以及长距离管带机无人巡检机器人,基于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器人硬件平台以及面向巡检机器人管理及运维数据分析的智能巡检集控平台设计,实现了人工的高危替代与减员增效;研发的华电智能物料数字运营平台,可以对设备关键运行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快速制定维修方案,做到设备全生命周期维护,并通过深度数据挖掘分析,对设备进行健康预测评估,逐步实现从设备的计划和故障维修向基于状态维修转变,提升物料输送行业大型装卸设备的数字化及智能化水平。

  (2)热能工程业务

  主要从事发电厂四大管道系统、空冷岛系统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工程总承包,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在综合能效提升技术方面,根据目前“沙戈荒”大基地火电机组特点,开展“超大型钢结构间冷塔系统冷端优化及灵活性运行的应用研究”“高寒地区间接空冷系统的防冻特性研究与应用”,探索火电机组灵活性调峰与新能源运行的匹配等问题,研究熔盐储热技术,具备基于熔盐储热的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及灵活性改造的系统方案设计和集成能力,可为基于熔盐储热的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及灵活性改造项目实施提供支撑;在重力储能业务方面,通过技术攻关已形成100MWh级网源侧和2MWh级用户侧矩阵式垂直重力储能系统工艺包,在超高框架结构突破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形成了超高框架结构技术方案,正在开发国内首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力块储能调度系统,并积极申报重力储能科技项目;在氢能业务产品方面,结合所属子公司自有特种设备制造能力和资源,已完成储氢罐和储氢球罐取证及制造,并成功应用到工程项目中。

  (3)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

  主要从事电站钢结构、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钢结构产品的系统设计、技术研发及工程总承包。引进新型网架技术,网架结构无焊接节点,单位面积结构重量低,防腐性能优越,后期维护成本低,可以为电厂、钢厂、散货码头的煤场以及其他散货料场的封闭提供经济、高效的解决方案。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气电厂噪声控制技术及具有核心技术能力的降噪设备的研发为引领,开发完善具有华电重工特色的噪声治理系统解决方案,依托噪声治理、建筑结构的系统集成优势,全面提供噪声治理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自主研发的“燃气电厂立式余热锅炉低频噪声源头控制技术”经国家工信部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正在从事电厂去工业化、厂房建筑结构一体化、柔性光伏支架等业务的创新。按照“十四五”战略规划,为充分发挥钢结构事业部建筑结构专业的优势,强化设计“龙头”作用,通过技术创新、设计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结合实际需要,将钢结构事业部更名为建筑结构设计研究院,成为华电集团科工板块建筑结构业务的主要支撑部门,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科技创新在工程实践中的引领应用。

  (4)海洋工程业务

  主要从事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制造以及施工总承包。掌握了海上风电设计、制造、施工等多个环节的关键技术。通过汲取欧洲20多年海上风电的技术和经验,并充分结合国内风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以单桩基础和分体式安装为典型技术路线的海上风电建设施工方案,具备了从事海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的资质和能力。围绕海洋能源技术,正在开展漂浮式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上光伏、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能源技术的研究。2023年,核心专利成果“海上自升式作业平台半浮态作业方法”获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3年度中国电力创新(专利成果)一等奖;2024年,“海上风电安全高效开发成套技术和装备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5)氢能业务

  2020年成立氢能事业部,积极布局氢能相关产业链。承担国家、华电集团重点科技项目,开展电解水制氢装置研发。在燃料电池集成技术方面与国内高校燃料电池研究团队开展合作,开展PEM和SOFC应用技术研究,聚焦燃料电池的卡脖子关键材料研发与批量生产,实现突破。与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邮电科学研究院探讨合作开发5G基站的氢能供电系统以及无人机、机器人等场景的应用研究和项目示范。公司承担的氢能“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顺利通过中期验收,兆瓦级PEM国产电解槽实现商业化应用,氢能实验中心在子公司成功落地应用。为准确把握能源电力绿色低碳和创新变革方向,统筹运用创新资源和产业生态,充分发挥产品服务科技属性,结合氢能产业已集聚的人才、技术、市场优势等经验,设立醇氨事业部,在国内、国外大力开展以绿电制氢技术为基础,将氢气进一步转化为甲醇、合成氨等燃料这一战略新兴产业。

  4、科技创新推动公司重回快速发展轨道

  “十二五”期间,国内电力、采矿、港口等基础性行业保持稳步增长,国家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使得环保、高效的大型装备受到市场青睐,这为公司物料输送、管道及空冷、电站钢结构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遇。自2015年起公司传统优势业务所服务的电力、煤炭、港口等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国家对该等行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实行供给侧改革,公司业绩也受到较大冲击。在相关政策、行业及市场环境的影响下,自2016年起,公司准确把握绿色低碳发展机遇,积极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噪声治理、综合能效提升、氢能、智慧港口、光伏等新业务,2023年该等新业务实现收入24.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12%,煤电相关业务收入占比由上市前逾60%降至30%左右。同时,紧盯客户需求,全力推进传统业务产品迭代和技术升级,保持竞争优势,与2016年相比,公司营业收入增长75.71%。

  综上,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将中文全称由“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大科技项目落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新产业培育壮大。近年来,积极培育孵化氢能、绿色智慧港口等战新产业,碱性电解槽、PEM电解槽、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新一代高效岸桥等高端产品陆续下线并示范应用;构建物料输送系统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和数字化项目管理平台,推动传统业务信息化、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根据“十四五”规划,公司将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塑造新动能、新优势。本次名称变更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名称变更前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3、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4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4日

  至2024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9月2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王磊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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