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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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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铝加工板块发展情况,为助力铝加工业务发展,经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聘请分拆上市中介机构、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及与分拆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铝加工板块组织架构,增强铝加工业务链条完整性、业务独立性,完善铝加工业务产业布局,经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神火新材全资子公司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收购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51%股权,由神火新材收购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所持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出资权。

  目前,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神火新材电池箔项目顺利推进

  神火新材一期项目核心设备铝箔轧机、分卷机、轧辊磨床等均选用国际一流水平的进口设备,整体装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主导产品为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广泛用于绿色电池领域。

  目前,神火新材已完成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期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8台轧机已投产7台,最后一台轧机正在调试,将于2024年8月底投产。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6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创新发展研究院的议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公司创新发展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创新发展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聚力聚焦打造“五新”神火,公司决定设立创新发展研究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河南神火永昌矿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减少法人户数,根据《河南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同意公司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方式公开转让所持河南神火永昌矿业有限公司75%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南神火永昌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由于本次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不确定,公司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禹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减少法人户数,根据《河南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同意公司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方式公开转让所持禹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60%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禹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由于本次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不确定,公司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振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6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5)。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火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以便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8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经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新龙公司提供借款1,723,988,070.67元,借款利率为4.75%/年,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新龙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19日与公司、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5,426,692.13元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255,624.35元,置换资金总额为1,186,682,316.4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2月22日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1年2月20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2年2月1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3年2月1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0亿元(含2.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3年2月23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4年2月1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2022年6月22日,新龙公司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为协定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协定存款业务时,该账户的基本留存余额为伍拾万元;协定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其中:结算账户余额高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小于或等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023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4亿元(含1.1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29,723,751.62元,存放于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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