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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10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18日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9)。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3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二)2024年8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2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8月16日的股本)的1.2761%,回购最高价格12.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81元/股,回购均价11.9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196,604.5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在计划回购金额区间内。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

  1、上述回购前和回购完成后股份情况分别为2024年2月18日和2024年8月16日的股本情况,该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原因:

  (1)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2月22日,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2)2024年5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30,500,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3)。

  (3)2024年7月8日,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51,65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5)。

  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原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间,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因“福新转债”转股641,001股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2,426,950股,暂时存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拟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目前尚未使用。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10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1)。

  2024年8月1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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