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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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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申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对合并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300,000万元人民币,对合并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23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及2024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将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生物”)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3,000万元调剂至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制药”)。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亿帆制药提供的担保额度由42,000万元调增至65,000万元。公司为亿帆生物提供的担保额度由30,000万元调减至7,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亿帆制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000万元;为亿帆生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800万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亿帆制药业务发展需要,于2024年8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亿帆制药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亿帆制药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 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金额 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6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文山路与繁华大道交口

  法定代表人:沙小华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陆佰零肆万贰仟伍佰叁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原料、辅料、医药中间体、化妆品及消毒产品(不含化危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检测、技术服务;医药技术进出口;进口药品分包装;普通货运及冷藏货运代理、仓储(除危险品)服务。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亿帆制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贵行(或贵行下属机构)和授信申请人原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

  (2)贵行因履行《授信协议》项下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含贵行应授信申请人申请开立的以第三方为被担保人的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票据保付、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以及为授信申请人所承兑商业汇票提供保贴所形成的授信申请人对贵行的债务;

  (3)保理业务项下,贵行受让的对授信申请人的应收账款债权(或基于授信申请人签发的债权凭证/无条件付款承诺而享有的债权)及相应的逾期违约金(滞纳金)、迟延履行金,及/或贵行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来源资金向授信申请人支付的应收账款融资收购款及相关保理费用;

  (4)贵行在《授信协议》项下贸易融资业务中所委托的银行对外付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5)贵行在《授信协议》项下为授信申请人办理委托开证、委托境外融资或跨境贸易直通车等跨境联动贸易融资业务时,依据具体业务文本约定为归还联动平台融资而做出的押汇或垫款(无论是否发生在授信期间内)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6)贵行应授信申请人要求开立信用证后,委托招商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向受益人转开信用证的,该信用证项下贵行履行开证行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及因该开证所发生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债务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7)授信申请人在衍生产品交易、黄金租赁业务等项下对贵行所负的全部债务;

  (8)贵行根据《授信协议》项下各具体业务文本发放的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9)贵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亿帆制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良好,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亿帆制药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4.06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24%,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计划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3年10月30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4年8月19日,公司将暂时使用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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