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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最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2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31,164,109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授予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42元/股。

  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陈伟民先生、李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辖属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辖属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利率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济南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济南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拟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融资租赁额度,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年,租赁物件权属、融资金额的支付方式、租金金额等各方权利义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4年9月4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2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31,164,109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授予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42元/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9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5,608.53万元。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

  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分析组合、关联方组合、无风险组合、其他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三)应收票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四)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608.53万元计入公司2024年1-6月损益。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4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

  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42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2年3月8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2年3月23日,以5.49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1名激励对象授予7,791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5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7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

  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年4月26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并公告。

  8、2023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43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4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年5月15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并公告。

  二、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2024年5月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2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31,164,109元,并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

  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P=P0-V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0.012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5.43元/股-0.012元/股=5.42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4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4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1-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8月3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7,1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9,299.2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34,5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47.8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7,98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301.24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3,609.68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5.93%。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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