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标的房产已交付尚未过户,公司已就标的房产办证及违约责任提起诉讼。标的房产18-25层因卖方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置业”)债务执行,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归申请执行人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四建”)所有。公司正积极沟通相关方,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后续统一办证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向润阳置业购买其开发的晶石中心A栋房产(备案名称:润阳科技技术大楼A栋,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公告》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自2019年7月19日起在指定媒体每隔三十日发布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产权登记办理情况
公司正积极沟通济南四建等相关方,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后续统一办证事宜。公司将积极督促润阳置业按照政府部门有关不动产转让和登记的政策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标的房产过户登记,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