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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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各明细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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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韩盛龙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曾吉勇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江西鑫盛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邮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出具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解除质押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江西鑫盛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