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052、970053)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集合计划的存续”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
《资产管理合同》于2021年9月16日生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不超过2024年9月16日。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预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