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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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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规定,将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的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对2023年半年度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进行调整,调整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397,223.61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为了满足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在佛塑科技三水新材料工业园投资新建厂房及土建配套工程。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将厂房及配套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除外)租赁给纬达光电三期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主体厂房及相关配套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交付纬达光电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经纬分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经纬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23,299.03万元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经纬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新厂房建设及消防改造工作已完成,新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正按计划推进。

  2024年7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承接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形成佛塑科技与项目核心团队在项目中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投资模式,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佛山佛塑经纬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承接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其中经纬分公司业务核心员工以自有现金形式设立员工跟投平台(以下简称跟投平台)参加本项目跟投,佛塑科技与跟投平台以自有现金形式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佛塑科技持股95.35%,跟投平台持股不超过4.65%。2024年8月8日,跟投平台“佛山纬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成立工作按计划推进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东方电工膜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

  2022年7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大偏光膜产能,增强技术研发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纬达光电拟投资49,888.44万元在佛山市三水区佛塑科技三水新材料工业园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产涂布生产线进入试运行阶段,其他生产线及相关生产辅助设施在建设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2月24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5)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透气膜扩产项目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向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透气膜扩产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大PE透气膜产能,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拟投资8,088.13万元建设吹膜型PE透气膜及其印刷膜扩产项目。资金来源由公司向华韩公司增资4,500万元,其余由华韩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其自有资金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进行生产线设备调试等工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3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郭小军,注册会计师,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郭小军、樊朝娴、郑镇涛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郭小军、樊朝娴、郑镇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其中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2万元(含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万元(含税),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会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议,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审计服务,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意见

  4.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的说明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3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11: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28日上午8:30时一12:00时,下午13:30时一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励、黄家泳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4年8月29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9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3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董事会于2024年8月5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3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监事会于2024年8月5日以电话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经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完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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