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6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7 月 31 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列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程。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改以及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根据《公司法》和修改生效后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监事会设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均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通过,选举王桃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分别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8月 17 日

  附件 人员简历: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桃芳,中国籍,女,1985年生,南京审计学院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管理部部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桃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王桃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栋,中国籍,男,1976年生,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农工党党员,助理经济师。曾任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营销中心商务部经理,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处方药事业部销售总监、处方药营销中心总经理、政策事务部部长、医疗基层事业部总监、销售中心总监、副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植物药事业部(产业园)副总经理兼OTC营销中心总监等职务。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中药植物药事业部副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王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24-06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姜毅董事主持。公司总裁罗国良,公司监事郎泰晨、胡夏平、王栋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金祖成、总裁顾问杨俊德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选举姜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季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4一065号《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公司名誉董事长不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董事长相应的职权,也不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姜毅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金祖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根据姜毅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罗国良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罗国良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徐春玲女士、谌明先生、金祖成先生、叶剑锋先生、尹石水先生、沈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改后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改名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改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和规范治理需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5名:姜毅董事长、叶剑锋董事、吴律文董事、曾苏独立董事、牛宇龙独立董事,姜毅董事长为委员会召集人;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3名:刘圣东董事、曾苏独立董事、邱保印独立董事,曾苏独立董事为委员会召集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3名:蒋倩董事、邱保印独立董事、牛宇龙独立董事,邱保印独立董事为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十一、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罗国良总裁提名,同意聘任谌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谌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谌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第三至五、十一项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作出其各自的贡献。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上第一、三至六、十一项议案内容及人员简历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4一064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24-06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郎泰晨监事主持。

  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选举郎泰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附:郎泰晨先生简历

  郎泰晨,中国籍,男,1979年生,杭州商学院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活畜禽分公司业务员、活畜禽事业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监督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总部纪委副书记,兼任浙江国贸集团东方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6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 月16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至此,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等;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董事长:姜毅

  非独立董事:刘圣东、蒋倩、叶剑锋、吴律文、王桃芳(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邱保印、牛宇龙、曾苏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郎泰晨

  非职工代表监事:胡夏平

  职工代表监事:王栋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罗国良

  副总裁:徐春玲、谌明、金祖成、叶剑锋、尹石水、沈旗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谌明

  董事会秘书:金祖成

  证券事务代表:陈芳

  以上人员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任职资格,任职期限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时止。

  有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人员简历

  1、姜毅,中国籍,男,1976年生,浙江农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战略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医化产业部总经理,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姜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刘圣东,中国籍,男,1980年生,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银行职员,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与分配处职员、主任科员,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团委书记,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安全生产部总经理。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圣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刘圣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蒋倩,中国籍,女,1987年生,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经营部主管、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医药部副总经理,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数智医养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国叶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蒋倩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叶剑锋,中国籍,男,1973年生,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浙江现代中药与天然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恩贝药品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植物药事业部(产业园)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中药植物药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叶剑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吴律文,中国籍,男,1973年生,浙江医科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执业医师。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一七医院整形外科主治医师,浙江天然药物研究院项目经理,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助理兼市场总监、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律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吴律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王桃芳,中国籍,女,1985年生,南京审计学院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管理部部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桃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王桃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人员简历

  1、邱保印,中国籍,男,1982年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曾在上海财经大学从事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工作,先后在香港中文大学做研究助理,任浙江农林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社会信任与制度治理等。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牛宇龙,中国籍,男,1989年生,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及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三级律师职称。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药品监管法规和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陕西商会监事长,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曾苏,中国籍,男,1959年生,浙江医科大学药学本科、浙江医科大学药物分析学硕士,浙江大学化学博士,浙江大学药学院教授。曾任浙江长广煤矿公司医院药师、浙江医科大学讲师、美国犹他大学访问学者、浙江医科大学教授、美国南卡医科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教授、杭州先导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监事简历

  1、郎泰晨,中国籍,男,1979年生,杭州商学院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活畜禽分公司业务员、活畜禽事业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监督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总部纪委副书记,兼任浙江国贸集团东方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泰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郎泰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胡夏平,中国籍,女,1973年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东阳市工商银行、东阳市联合银行会计,义乌至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税收清算员,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江西天施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材饮片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以及事业部下属浙江磐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浙产药材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天保药材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市益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公司中药材饮片事业部副总经理、康恩贝(浙江磐安)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夏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胡夏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王栋,中国籍,男,1976年生,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农工党党员,助理经济师。曾任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营销中心商务部经理,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处方药事业部销售总监、处方药营销中心总经理、政策事务部部长、医疗基层事业部总监、销售中心总监、副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植物药事业部(产业园)副总经理兼OTC营销中心总监等职务。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中药植物药事业部副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王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罗国良,中国籍,男,1962年生,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中药师。曾任浙江省医药药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美罗医药公司总经理,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总裁等职务。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康恩贝天施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国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万股。罗国良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2、徐春玲,中国籍,女,1968年生,浙江工业大学轻工业工程系发酵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中共党员。曾在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部门副经理、经理、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任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总经理职务,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产业管理总监等职务。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产业管理总监,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康恩贝天施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康恩贝药品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春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万股。徐春玲女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3、谌明,中国籍,男,1976年生,南京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财务总监,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首席数字官(兼),上海康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康恩贝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谌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万股。谌明先生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4、金祖成,中国籍,男,1975年生,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浙江医院、International SOS(国际SOS紧急救援中心)从事临床医生工作,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总监、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上海康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康恩贝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金祖成先生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要求,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核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祖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金祖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叶剑锋,中国籍,男,1973年生,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浙江现代中药与天然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恩贝药品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植物药事业部(产业园)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中药植物药事业部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康恩贝药品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剑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万股。叶剑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6、尹石水,中国籍,男,1974年生,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法律顾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监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法务总监(兼)、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兼),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石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万股。尹石水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7、沈旗,男,1982年生,浙江大学信息学院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庆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小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浙江吉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战略与产业投资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沈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陈芳,中国籍,女,1972年生,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先后在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投资发展部和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近年来曾历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至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陈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要求,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6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恩贝)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胡季强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胡季强先生1982年从浙江医科大学(现浙江大学)毕业后加入公司前身兰溪云山制药厂,1985年担任厂长,自1993年公司股份制改造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自2004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来,胡季强先生历任公司第四至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等职务。胡季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他的带领下,公司从一家街道小厂成长为一家中国中药工业优势企业和浙江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在公司过去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胡季强先生对公司做出了杰出贡献,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公司发展的核心领军人物。

  因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胡季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胡季强先生为康恩贝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鉴于胡季强先生具有丰富的医药行业经验与企业管理经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通过,同意聘任胡季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

  胡季强先生简历:

  胡季强,中国籍,男,1961年生,浙江医科大学药学系本科毕业,工商管理博士,中共党员,执业药师、药学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至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担任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浙商总会副会长、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药学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0,257.90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99%。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24-06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胡季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汪洋,独立董事董作军、独立董事刘恩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吴仲时、职工代表监事朱纲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祖成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徐春玲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郎泰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议案名称:胡夏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比例分别为99.9027%、99.8983%、99.9002%,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鸣、曹玉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