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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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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信建投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国科天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方。国科天成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4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综合评估公司基本面情况、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国科天成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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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信建投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ETF,场内简称:电网设备ETF,基金代码:159326,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4年8月5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含)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75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投资者可自2024年8月16日起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投资者可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的网下发售代理机构,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中信建投证券网站:www.csc108.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电网设备ETF,基金代码:159326,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截止日由2024年8月16日调整为2024年8月23日。

  投资者目前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75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暂停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发布了《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根据《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1(人民币)、001065(美元现汇)、001066(美元现钞),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3(人民币),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情况提示如下:

  本基金自2024年7月22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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