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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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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和献中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参会监事签名见《表决票》。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采用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参会董事签名详见《表决票》。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核准,于2014年1月8日以11.33元/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43,77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93.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3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52,639,99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2013年3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在经公司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13年3月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证券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账号24140501040010702)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市支行(账号24169801040021717、账号241698516500000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2014年2月20日、3月31日与上述金融机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90.66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资金8,890.66万元。本公司已经于2014年3月4日将募集资金8,890.66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检查意见,本公司已经于2024年5月10日将募集资金13,866.59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进度及投资规模的议案》:结合市场状况,董事会将香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总额由62,382.04万元调整为50,598.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由60,882.04万元调整为48,684.12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由1,500.00万元调整为1,914.6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调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2,197.92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5.64%)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若今后市场好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于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续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本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募集资金期后相关事项

  (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258.6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2014年2月20日、3月31日与上述金融机构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已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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