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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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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772                                        公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半年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1,171.4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包含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

  二、2024年半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原因说明

  2024年半年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449.48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0,676.82万元,占比93.25%。

  公司动力类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效益仍不明显,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成本、设备折旧等间接成本也较高。同时,由于公司新产品产线存在一定的调试周期,该部分新产品在产能爬坡过程中生产良率较低,单位生产成本较高。前述原因综合导致部分存货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应计提跌价准备,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4年半年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2,047.59万元。

  (二)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1,171.40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171.40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1,449.48万元中存货跌价损失10,676.82万元,占比93.25%,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公司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4年半年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2,047.59万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发出。本次会议由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6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946,930.5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3,020,958.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3,925,972.01元。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6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04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656,437.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7,386,562.10元。

  截至2022年10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6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5)、《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2-025)、《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69)、《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4)等相关披露文件,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前期已使用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2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2:重庆冠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下同。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07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2023-093)等相关披露文件,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4年7月31日,“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签订合同尚需支付金额已超过募集资金余额。“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产能已达到预定目标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前述5个项目均已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2024年7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按照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设备购置进度款等。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积极利用旧设备改造参与募投项目建设,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在推进“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公司通过技术优化和设备改造,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智能化水平,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目前项目新增的产能已达到预定目标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综合考虑客户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为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并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均已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39,536.3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已签订合同暂未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包含尚未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及保证金、设备购置进度款等款项。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项目,相关待支付项目支付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有节余(含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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