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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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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0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C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所有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蔡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已对议案1、议案2、议案3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叶嘉雯、蒋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温伟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温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同意选举温伟先生、王政先生、范莉女士、张兆国先生(独立董事)、张震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温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选举张兆国先生(独立董事)、施先旺先生(独立董事)、温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兆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同意选举张震先生(独立董事)、施先旺先生(独立董事)、温一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选举施先旺先生(独立董事)、张兆国先生(独立董事)、王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施先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范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鲁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沈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陈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

  1、董事长:温伟先生

  2、董事会成员:温伟先生、温小明先生、温一丞先生、王政先生、范莉女士、张兆国先生(独立董事)、施先旺先生(独立董事)、张震先生(独立董事)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温伟先生、王政先生、范莉女士、张震先生(独立董事)、张兆国先生(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兆国先生(独立董事)、施先旺先生(独立董事)、温小明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震先生(独立董事)、施先旺先生(独立董事)、温一丞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施先旺先生(独立董事)、张兆国先生(独立董事)、王政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

  2、监事会成员:陈德先生、涂婧女士、杨园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王政先生

  2、副总经理:范莉女士、鲁翌先生

  3、财务总监:沈燕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即自本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全体人员简历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张开华先生、刘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蔡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对离任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温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专业。温伟先生一直从事医疗检验行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医疗检验行业经验,现担任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联副主席,现任公司董事长,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公司旗下多家子公司执行董事。

  温小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天津劳动局锅炉与压力容器检验所。现任公司董事、总经办主任、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天津信诺恒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法人。

  温一丞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圣玛丽大学环球商业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曾任Evanov Radio Group哈利法克斯分公司客户经理、加拿大Site 2020 inc.常务董事,商业发展主管,具有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经验。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

  王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医学硕士、工商管理学硕士(MBA)学位,曾任职世界500强的美国丹纳赫集团旗下子公司赛沛Cepheid上海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王政先生长期从事医疗行业,拥有近30年生物技术领域研发生产、产品管理及市场营销的管理工作经验,对生物技术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力微拓(上海)生命科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零废城市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武汉生泰祥科贸有限公司,从事医疗行业运营管理20年。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及武汉汇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瑞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法人,万户良方塞力斯(武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范莉女士作为统筹者构建公司集团供应链体系,并参与公司终端项目重要经营工作,对医疗检验业务有深刻理解和丰富的经验。

  张兆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武汉工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等职。现任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施先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基本理论,具体包括资金运动会计、会计与信息技术发展、业财合一、会计与资本市场等。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项目、国家自科项目多项,主持省部级项目多项。曾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震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海第一食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主管、上海绿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传化控股集团副总裁和上海境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现任深圳天启泽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春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春风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天引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顽客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联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德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市场经理,Nucleus Center of Clinical Trial, Melbourne项目经理,亚洲环宇生医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涂婧女士,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2月入职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起任董事长行政助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杨园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学历。在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余年,现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物流及后勤经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鲁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医学博士、博士后,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17年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重点人才创新项目。鲁翌先生长期致力于医疗器械创新开发、技术合作、注册认证、生产标准化管理及上市转化,曾任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湖南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赛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赛迪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塞力斯)湖北省体外诊断试剂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沈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EMBA硕士,高级会计师。沈燕女士长期致力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二十年教育培训和零售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擅长会计核算、内部控制、预算管理和税务筹划,曾任武汉巨人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武汉杰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国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稽核主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具备扎实的财务核算理论功底和财务融资筹划能力。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离任及指定董事、副总经理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并于当天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蔡风女士因怀孕生产原因,履职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将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8月21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8月21日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8月21日支付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塞力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约定,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如下:

  (一)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8月21日

  (三)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8月2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塞力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可转债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可转债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可转债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1.20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三)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兑息金额派发利息,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5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18963980398、18971562798

  邮箱:ir@thalys.net.cn

  (二)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联系人:赵轶、谢文森

  联系电话:010-83252237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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