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68 公司简称:宁波富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74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3,374,7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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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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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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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报披露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富邦控股的通知,富邦控股及其股东的股权结构有所调整。本次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宋汉平、宋凌杰、傅才和胡铮辉四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其中宋汉平和宋凌杰为父子关系。以上四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共计持有富邦控股52.94%的股权。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权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为富邦控股及其股东的股权结构调整。
2、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仅导致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成员变动。
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富邦控股的通知,富邦控股及其股东的股权结构有所调整,原自然人股东黄小明已将其持有的富邦控股2.67%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宋凌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成员随之发生变动,同时自然人股东宋汉平持有的宁波康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投资”)股权和宁波康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骏投资”)股权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动前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情况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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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此次富邦控股的股权结构发生调整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宋汉平、傅才、黄小明和胡铮辉4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共计持有富邦控股52.94%的股权。其中宋汉平直接持有富邦控股46.80%的股权,另持有康德投资90.06%的股权及康骏投资79.86%的股权。
二、本次变动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情况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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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本次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宋汉平、宋凌杰、傅才和胡铮辉四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其中宋汉平和宋凌杰为父子关系。以上四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共计持有富邦控股52.94%的股权。此外由于富邦控股两家法人股东内部持股结构发生调整,宋汉平现持有康德投资94.48%的股权及康骏投资82.01%的股权。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汉平、宋凌杰等4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共计持有富邦控股52.94%的股权。
2、本次控股股东内部股权结构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仅导致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成员变动。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权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1,627.3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6,487,362.5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现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74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3,374,7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12日上午在宁波市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公司董事长宋凌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于2024 年8月12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价值,公司决定对所属铝业分公司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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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应收账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4 年 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事项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体育”),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等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且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富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CLJMB8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29号5幢(5-388)室
5、法定代表人:董方亮
6、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8日
8、营业期限:2019年01月0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策划(除高危体育项目);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体育场所管理服务;体育用品、服装、鞋帽的批发、零售及网上经营;仓储服务;体育运动产品设计、开发;体育信息咨询;广告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动漫设计、制作;摄影摄像服务;影视文化项目开发;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版权事务代理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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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及优化公司组织结构,促进转型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富邦体育,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事宜。注销全资子公司富邦体育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12日上午在宁波市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屠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