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8月10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现就此次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提示如下: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2023年8月11日(含)起至2024年8月11日(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8月12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2024年8月13日(含)起至2025年8月12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如在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关于国泰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国泰中证有色金属ETF发起联接
A类基金份额:国泰中证有色金属ETF发起联接A,013218
C类基金份额:国泰中证有色金属ETF发起联接C,013219
E类基金份额:国泰中证有色金属ETF发起联接E,02168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8月13日。若截至2024年8月1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4年8月9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正常办理。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4年8月16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4年8月17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可以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国泰瑞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国泰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8月15日16:00前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8月16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2)咨询办法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