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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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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9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5.30元/股),已触发“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7月28日至2029年7月27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号文)同意,公司1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铜转债”自2024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9年7月27日,“金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7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75元/股调整为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目前,“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63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9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5.3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6.63元/股),则本次“金铜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金铜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城先生主持,并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6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

  至2024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4年8月10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金铜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9:3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董秘办(办公楼7012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星驰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联系传真:0574-8759757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

  邮政编码:315034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总额为人民币76,800万元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45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830,188.68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49,528.2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5,120,283.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39号”《验证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本次发行可转债项目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2,6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2,6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同时,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拟将募投项目“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在原预计投产时间基础上延长24个月至2026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和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金铜转债”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460.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77.71万元(含利息)。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6,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发表了意见,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76,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利武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76,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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