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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57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8月9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里石(香港)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香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收购SPRINGBOK INVESTMENTS(PTY) LTD(中文名:跳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跳羚公司”)、NAMIBIA CHINA MINERAL RESOURCES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PTY) LTD(中文名:纳中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纳中矿产公司”)持有的ZHONGHE RESOURCES(NAMIBIA) DEVELOPMENT (PTY) LTD(中文名:中核资源(纳米比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源公司”、“标的公司”)10.5%及10.5%的股权,万里石(香港)公司、跳羚公司及纳中矿产公司三方协商本次收购标的公司21%的初步交易价格为1,750万美元,最终收购价格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程序后经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的收购协议中明确。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对全资子公司厦门石夫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合计减少注册资本10,116.714677万元。

  《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5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里石(香港)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香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收购SPRINGBOK INVESTMENTS (PTY) LTD(中文名:跳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跳羚公司”)、NAMIBIA CHINA MINERAL RESOURCES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PTY) LTD(中文名:纳中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纳中矿产公司”)持有的ZHONGHE RESOURCES(NAMIBIA) DEVELOPMENT (PTY) LTD(中文名:中核资源(纳米比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源公司”、“标的公司”)10.5%及10.5%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收购意向书》不视为各方最终同意的协议,除非各方达成和签订正式的协议。该股权收购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和意向书约定的先决条件等情况确定。各方会根据磋商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提请各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其能否通过审批和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1、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里石(香港)公司拟分别收购跳羚公司、纳中矿产公司持有的中核资源公司10.5%及10.5%的股权,万里石(香港)公司、跳羚公司及纳中矿产公司三方协商本次收购标的公司21%的初步交易价格为1,750万美元,最终收购价格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程序后经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的收购协议中明确。

  2、公司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SPRINGBOK INVESTMENTS (PTY) LTD

  (1)公司名称:SPRINGBOK INVESTMENTS (PTY) LTD

  公司名称(中文):跳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No. 160 Jan JonkerRoad , Windhoek NAMIBIA

  (3)执行董事:朱大卫

  (4)成立日期:2011.10.4

  (5)注册资本:1,000,000纳米比亚元

  (6)公司编号:2011/0621

  (7)经营范围:To Manufacture, Distribute, Produce, Construct, Trade, Import Export, Market all commodities, to invest in property, fixed property, shares securities and/or equities of any kind. To be involved in mining and investment and any other business or activity related to the abovementioned.

  经营范围(中文):生产、制造、销售、贸易进出口服务;投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证券、股票、股权等;矿产资源的投资、开采及相关的业务。

  (8)股权结构:朱大卫持股100%

  (9)跳羚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跳羚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NAMIBIA-CHINA MINERAL RESOURCES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PTY) LTD

  (1)公司名称:NAMIBIA-CHINA MINERAL RESOURCES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PTY) LTD

  公司名称(中文):纳中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公司

  (2)注册地址:28 Trift Street, Ausspannplatz, Windhoek, Namibia

  (3)执行董事:黄跃权

  (4)成立日期:2009.5.27

  (5)注册资本:10,000,000纳米比亚元

  (6)公司编号:2009/0299

  (7)经营范围:To INVEST AND DEVELOP MINERAL RESOURCES;TO TRADE AND DISTRIBUTE RELATIVE PRODUCTS;TO IMPORT AND EXPORT AND RENDER SERCICES.

  经营范围(中文)投资开发矿产资源,并销售相关产品;提供进出口贸易服务。

  (8)股权结构:XiaojunChen持股50%,朱仲辉持股50%。

  (9)纳中矿产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纳中矿产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ZHONGHE RESOURCES(NAMIBIA) DEVELOPMENT (PTY) LTD中核资源(纳米比亚)开发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ZHONGHE RESOURCES(NAMIBIA) DEVELOPMENT (PTY) LTD

  公司名称(中文):中核资源(纳米比亚)开发公司

  (2)成立日期:2008/12/12

  (3)注册地址:136 Jan JonkerRoad, Windhoek, Namibia

  (4)注册资本:6,800,000纳米比亚元

  (5)经营范围:Exploration, research, survey design, development and engineering of uranium and metals resources. Investment and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Development of related techniques and service, import and export, storage and sales of uranium and other products and any other business or activity related to the above mentioned.

  经营范围(中文):铀及金属资源的勘探、研究、调查设计、开发与工程。投资、管理与工程。相关技术与服务的开发、铀及其他产品的进出口、储存和销售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任何其他业务或活动。

  (6)本次股权转让前后,中核资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四、股权收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收购方):万里石(香港)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跳羚投资有限公司(SPRINGBOK INVESTMENTS (PTY) LTD)

  丙方(转让方):纳中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公司(NAMIBIA CHINA MINERAL RESOURCES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PTY) LTD)

  目标公司:中核资源(纳米比亚)开发公司(ZHONGHE RESOURCES(NAMIBIA) DEVELOPMENT (PTY) LTD)

  (二)标的资产

  1、本次甲方拟收购的标的为目标公司21%股权(最终收购的股权比例以各方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以下称“标的股权”)。

  2、乙方、丙方确认,目标公司已取得纳米比亚共和国矿业和能源部颁发的证号EPL3602核燃料矿产勘探证和ML177核燃料矿产开采证。

  3、甲乙丙三方均理解并确认:甲方收购标的股权的目的在于依法享有目标公司包括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权、采矿权(包括前述约定的采矿权和探矿权)、收益权等资产权利及其他全部合法权益。

  (三)拟议交易

  1、甲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21%,其中乙方转让其持有的10.5%标的公司股权;丙方转让其持有的10.5%标的公司股权。具体交易方案最终由交易各方确定并在收购协议中予以明确。甲乙丙三方协商本次收购标的公司21%的初步交易价格为1,750万美元。无论本次交易是否最终完成,因收购发生的费用及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最终本次收购的价格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程序后经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的收购协议中明确。

  2、本意向书签署后五个月内,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收购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可以优先收购乙方、丙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21%股权(暂定估值1,750万美元,最终价格以正式协议为准),如甲方确认收购意向,则三方启动签署收购意向书,确认收购金额、交易方式等。如五个月内甲方无意向收购,则视为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和丙方有权对外出售这些股份。

  (四)尽职调查与审计评估

  1、本意向书生效后,甲方有权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并根据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结果及本次交易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合同和具体实施本次交易。

  2、乙方、丙方、目标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甲方应提前将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的资料清单发给乙方和丙方,乙方和丙方本着诚信原则,对基于保护目标公司合法利益和权利或商业秘密等原因不能提供的资料,给出书面解释。甲乙丙三方应积极与目标公司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3、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和财务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并提出建议的解决方案,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丙方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10个工作日后,单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意向书,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4、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目标公司正常运营,乙方、丙方不得存在随意抽调目标公司资金,或以目标公司股权、资产设置对外担保等,降低目标公司净资产或增加目标公司或有风险的行为。

  (五)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

  各方同意,在下述前提条件均得到满足后,本次交易方可实施:

  1、乙方和丙方负责依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召集目标公司股东会,在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书面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下,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为实施交易,甲方负责完成的事项: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取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如需)

  (3)甲乙丙三方需共同配合完成的事项:

  (4)甲方与乙方、丙方就本次交易签订正式协议;

  (5)本次交易需取得纳米比亚矿业和能源部的同意和批准。

  (六)交易意向金

  1、甲方同意,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及丙方指定的中国或境外银行账户合计支付140万美元(大写:壹佰肆拾万美元)作为本次交易的意向金,其中向乙方支付70万美元(大写:柒拾万美元),向丙方支付70万美元(大写:柒拾万美元)。

  2、甲方、乙方和丙方同意意向金将根据正式交易协议的约定转为本次交易对价支付的一部分。

  3、若发生以下情形甲方终止合作权、乙方和丙方终止合作权,亦或交易各方无法就本次收购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导致本意向协议终止等情形的,乙方、丙方应配合甲方在本意向协议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意向金全额退还给甲方。

  4、如甲方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乙方、丙方或标的资产所在主体存在如下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1)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对甲方有欺诈或隐瞒行为;

  (3)提供的财务数据与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的结果存在较大差异;

  (4)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导致本次收购无法完成;

  (5)不能持续经营;

  (6)未取得正常经营所需的相应资质;

  (7)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次收购有任何实质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

  5、甲方若存在下述行为,则乙方、丙方有权终止合作:

  (1)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导致本次收购无法完成;

  (2)甲方存在对本次收购有任何实质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存在不能有效存续的情形、甲方未能取得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和授权等)。

  (七)排他性条款

  乙方、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丙方及目标公司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乙方、丙方所持目标公司21%股权出让或者目标公司融资、目标公司资产处置等事宜再行协商、谈判或签署任何协议。但出现甲方在签署本意向书五个月内无意向继续收购乙方和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余下的21%股权的情形,乙方和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其余21%股权的处置权,不受本收购意向书任何影响和约束。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6个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里石(香港)公司后续将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待交易具体内容确定后签署正式协议,并将上述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子公司万里石(香港)公司后续将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待交易具体内容确定后签署正式协议,并将上述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1)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2)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股权收购意向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59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部分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资情况概述

  1、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对全资子公司厦门石夫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夫人”)、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里石”)、二级控股子公司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里石建筑”)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厦门石夫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石夫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巧毅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03月11日

  5、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UPJ8M8C

  7、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景路60号三楼C区397单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石夫人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10、石夫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志祥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5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A7TQ84

  7、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院163幢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企业管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门窗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北京万里石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10、北京万里石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洪伟

  3、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9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RM3LXH

  7、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瑞园道3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地板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天津万里石建筑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10、天津万里石建筑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基于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提高资产管理效率所做出的安排。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6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青海海西万锂新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万锂公司”,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格尔木万锂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收到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海西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生罚[2024]45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青海海西万锂新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明,你公司一期(2万立方米碳酸锂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2024年6月12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文号:西生罚告字[2024]45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西生责改字[2024]45号)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

  2024年7月4日,就本局拟你公司“未批先建”的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的决定一案举行听证会,处理意见:鉴于该公司首次违法并未对环境造成影响建议对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原状,依法推进案件并及时按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整改。

  我局于2024年7月24日举行案审会,经集体讨论,我局认为你公司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依据《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青生发(2021]1号)QHSTHJ-CF-0001规定:“在依法划定禁止开发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外开工建设列入环境影响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未产生环境污染的,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恢复原状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西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二、公司的整改措施

  公司在获悉控股子公司青海海西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第一时间向相关子公司了解情况,并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以搬迁作为本次整改的主要手段,并计划于8月20日前完成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线的拆卸、完整搬迁及恢复原状的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及环境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与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责任,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线搬迁到其他园区,降低对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因搬迁工作过程复杂,发生的搬迁费用及相关损失预计不超过800万元,最终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就搬迁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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