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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尤明杨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按照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尤明杨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尤明杨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按照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并同意选举董事尤明杨先生(简历请见下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尤明杨先生于8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去总经理职务的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尤明杨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尤明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尤明杨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尤明杨先生简历如下:

  尤明杨先生,男,1980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评审管理局副科级行员、正科级行员、经理助理、副处长,2014年5月起负责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历任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 10 号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

  至2024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4 年8月20日(9:00-12:00 和 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 10 号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附件 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附件 2)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17:00 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 真:010-50950529

  邮 箱:ir@nyocor.com

  (三)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

  签到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举行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年月日签署: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直接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一种或若干种直接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类债券、公司债券、REITs等;

  (三)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人民币,且实际发行金额应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四)发行方式:根据发行品种的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分期发行;

  (五)发行期限:单一或多种期限品种组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遵循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用途;

  (八)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公司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且公司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二、本次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的把握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直接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等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直接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若公司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取得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直接融资工具发行实施完成之日,授权事项在上述直接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机关注册后方可进行。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无其他重大修改。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服务与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张楠,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于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欣华,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欣华于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于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曾于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24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审阅、审核及其他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15万元;子公司审计费用将基于2024年末出具审计报告的子公司实际数量进行结算,预计不超过123万元。如有其他新增审计范围,其审计报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协商确认。预计的总计审计费用378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人民币446万元下降15.25%。如有其他新增审计范围,其审计报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协商确认。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开招标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以及相关招标文件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认评分排序第一名的毕马威华振为中标单位。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启动审计机构公开招标工作,并按照评价方案对投标方进行评审。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本行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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