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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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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我国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正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模小、生产效率低、生产技术落后、能耗偏高、环保不达标和资源综合回收率低的企业将逐步减少,大型企业的规模经济和定价能力优势逐步显现。虽然公司目前业务规模在行业中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其中,铅和白银的生产规模均居于国内市场前列,但随着我国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大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对各区域的市场争夺程度将逐步加深,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压力,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2,799,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已累计质押87,5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7.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3%。豫光集团如果因质押违约被强制转移股份,可能将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原材料采购风险

  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废铅酸蓄电池等原材料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公司矿物原材料和废铅酸蓄电池全部从外部采购。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声誉,与上游矿物原材料供应商合作关系比较稳固;公司已经建成了自有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变化。但是,如果未来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或者重要供应商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从境外采购生产用矿石原材料占各年矿石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34%、38.88%和39.96%,占比较高。如果公司原材料进口国与我国之间出现贸易摩擦,或者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导致公司原材料进口受阻,则公司的经营活动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3、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项目严格按照行业准入标准的要求设计,坚持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对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交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公司合理安排厂区内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了隔离、消声、减震等措施。

  目前,公司的各项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持续增强,对企业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以及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和“超低排放”等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投入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具有作业流程长、工艺复杂、涉及的安全因素较多等特性,作业时会因为自然或人为因素而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事故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虽然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督环节的相关程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则可能面临赔偿、处罚、停产、整改等相关处罚和经济损失,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境外投资的风险

  公司通过设立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境外矿山投资。2010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澳大利亚 KIMBERLEY METALS LIMITED 签署〈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公司认购澳大利亚 KIMBERLEY METALS LIMITED增发后所发行全部股票的15%,并以500万澳元获得KBL在西澳库纳纳拉地区 SORBY HILLS 铅银锌矿山项目25%的权益。KIMBERLEY METALS LIMITED已经破产清算,公司累计损失3,155.6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仍持有SORBY HILLS 铅银锌矿山项目25%的权益,已累计投资1,248.46万澳元,但SORBY HILLS尚未投产并产生效益。

  为了向上游矿山资源布局,降低原材料供应风险,公司开展境外矿山投资。但由于国际经营环境及管理的复杂性,公司境外投资可能会遭受政治风险、战争风险、融资风险、汇率风险、贸易政策风险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对公司的投资收益造成潜在的不利影响。同时,矿山项目从建设到最终产生效益的时间周期较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而使得公司该项投资存在亏损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66%、68.45%和67.43%。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9,881.81万元、42,446.24万元和58,006.18万元,使得公司净资产规模从2021年初的374,988.44万元增长至2023年末的482,247.53万元,从而使得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逐年有所下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8、1.20和1.39,速动比率分别为0.44、0.45和0.41。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将可能出现偿债风险。

  2、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与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协议等文件。其中,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20亿元,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77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实际为豫光集团和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67亿元,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05亿元。此次互保授权期限两年,即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担保对象未能履约,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对外担保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24,531.22万元、612,324.08万元和746,799.1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26%、62.72%和70.09%。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明显的“料重工轻”特征,原材料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司产品种类丰富,生产周期较长,使得公司存货规模较大,尤其是在产品的规模较大。而且,公司无自有矿山,原材料主要从外部采购,存货备货规模较大。公司存货面临以下跌价风险:

  (1)由于公司所生产的铅、铜、金、银等产品均有公开市场报价,且相关价格波动频繁,振幅较大,若未来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则公司存货将面临跌价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由于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定价模式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市场加工费”确定,如果未来市场加工费出现大幅下降且不足以弥补公司的实际加工成本,则公司的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将面临跌价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的冶炼过程具有非常强的综合性,公司的盈利能力综合体现了矿粉原料中所包含的各类元素的盈利能力,而且各类有价元素盈利能力相互影响。如果某些有价元素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而其他有价元素盈利能力未明显提升,则公司原材料中的部分有价元素将可能面临跌价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公司在报告期内利用工业烟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对外销售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利用废旧电池生产的铅金属,对外销售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30%的优惠政策,利用废塑料等生产的改性再生专用料,对外销售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2021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对于以废旧电池为原料生产铅金属,且废旧资源比重不低于95%,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由原30%提高到了50%。报告期内,公司因上述政策享受并实际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分别为7,913.04万元、10,803.47万元和12,871.79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6.84%、24.38%和19.34%,占比较高。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报告期内,公司因该政策影响使得公司纳税申报减计收入分别为16,081.00万元、19,340.26万元和25,141.85万元,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额分别为4,020.25万元、4,835.07万元和 6,285.46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56%、10.91%和9.45%。

  如果未来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消或者比例降低,则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5、套期保值的风险

  为了降低铅、铜、金、银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公司对部分铅、铜、金、银等存货通过期货市场或远期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公司以现货或生产计划为基础,通过远期协议锁定价格或者通过期货头寸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为此,公司已成立期货部专门从事主要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并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内控机制。尽管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方面执行有效,历史上开展相关工作没有遇到过重大风险。但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时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公司开展日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不断跟踪市场价格走势,研判未来价格变动趋势,并据此制定主动套期保值策略。如果公司相应的套期保值策略使得公司风险敞口较大,而市场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套期保值工作人员的操作出现违规或疏忽而导致损失;

  (3)由于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4)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铅精矿、铜精矿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采购。报告期内,境外采购生产用矿石原材料占各年矿石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34%、38.88%和39.96%。销售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6%、5.94%和8.49%,整体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对外借款方面,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分别获得了19,126.31万美元、3,012.06万美元和5,118.81万港币的借款。

  公司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采购成本和销售价格均会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汇兑损失分别为-1,232.81万元、-3,168.08万元和-393.18万元。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1、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规模化经营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但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系依据公司及行业的过往经验而制订,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数据系依据可研报告编制当时的市场即时和历史价格以及相关成本等预测性信息测算得出,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导致项目建设延后,或者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或者国家产业、税收等政策发生不利变动等,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存在未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公司长期以来专注经营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及相关领域。这些项目经过了公司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现实的客户需求。由于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市场环境突变导致需求下降或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利情况,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增长,所产生的年折旧、摊销额也将随之增加。因募投项目的效益将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在项目完全达产前,公司存在年折旧、摊销额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产生效益可在覆盖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后,仍能贡献一定利润。但若募投项目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折旧、摊销额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4、新业务领域布局风险

  近年来,家居低压电器用品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发展较快,促进上游电接触材料行业的发展。公司基于对电接触材料行业发展的判断,利用自身拥有银锭等原材料优势,布局新型(银基)电接触材料业务。但是,如果未来下游行业出现新的技术变革,导致(银基)电接触材料需求大幅下降或价格大幅下跌,可能导致新业务收益不及预期,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或触发回售条款等原因导致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经营压力,增加公司财务风险。

  2、可转债自身特有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如果因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本次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并因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风险。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风险。

  4、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变动较为复杂,需要可转债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5、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6、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

  7、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整体状况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8、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股票情况、市场因素、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9、信用等级变动风险

  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评级机构将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和结果。

  若出现任何影响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有可能调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将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节  主要股东情况

  一、发行前股本总额以及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总股本为1,090,242,634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份。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755万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12%。

  二、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22,799,737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9.6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一)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赵金刚

  注册资本:43,494.19584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7年4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豫光集团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及有色金属贸易。按母公司报表口径,豫光集团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豫光集团前身为1957年5月成立的济源综合冶炼厂,1978年8月更名为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1997年4月,经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豫经贸企[1997]370号文批准,以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为核心,组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1999年1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1999]28号文批准,由豫光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豫光集团将其所属的铅、金、银冶炼相关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设立豫光金铅。

  本次发行可转债,豫光集团享有优先配售权,其承诺按持股比例全额参与认购。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权益,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及经营状况,确定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性水平为各报告期内净利润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投资者若欲详细了解本公司报告期的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机构中勤万信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勤信审字[2022]第0416号、勤信审字[2023]第0330号和勤信审字[2024]第07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2021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变化情况如下:

  ■

  (2)2022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3)2023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变化情况如下:

  ■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和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2023年度数据进行核验,出具了勤信专字[2024]0612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三)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4,358.65万元、3,952.05万元和790.02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90%、9.30%和1.36%。

  三、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政策对公司无影响。

  2、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 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339,986.43万元、1,381,434.90万元和1,480,508.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42%、70.67%和71.96%。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明显的“料重工轻”特征,公司所生产的铅、铜、金、银等产品及原材料单位价值较高,公司生产运营所需的流动资产较多,如存货、货币资金、预付款项等。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流动资产规模及非流动资产规模均呈现逐年稳步增长,主要是由于:(1)公司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润39,881.81万元、42,446.24 万元和58,006.18万元,使得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2)公司报告期内铜、金、银、锌等产品价格整体呈现上涨走势,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加,为了应对公司业务规模增加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进一步提高了外部融资规模,使得公司的总负债和总资产均逐年提高。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957,044.11万元、976,288.83万元和1,065,431.4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71.42%、70.67%和71.96%,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比较稳定。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预付款项、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衍生金融资产等构成,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17%、95.11%和96.24%。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别为190,451.90万元、158,868.06万元和171,168.89万元,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增长较多其主要原因系当年铜、金、银等产品价格涨幅明显,使得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加大了融资规模。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22年末小幅增长,主要系2023年黄金、白银价格整体上行使得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所增加,从而加大了融资规模。

  (2)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购买期货合约、远期商品合约以及延期交易合约,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存货进行套期保值和租入黄金同时购买远期合约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7,497.48万元、31,680.29万元和25,209.64 万元。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规模主要与各类金属价格变动和公司应对价格波动风险的期货头寸有关。2021年末,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产生的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自2020年3月后,铜、金、银等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期货头寸有所降低。2022年末,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产生的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其主要是由于铜产品等在经历大涨后均出现回落,但仍保持高位运行,价格下行风险加大,公司相应的提高了期货头寸。2023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了6,470.65万元,降幅为20.42%,其主要原因为随着黄金、白银价格整体呈现上涨趋势,铅、铜价格整体较为稳定,公司相关产品的空头头寸规模有所下降。

  (3)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2,359.60万元、8,402.08万元和12,128.50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非常低。公司应收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而且公司非常重视应收票据风险管理,主要接受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将其视同货币资金进行管理,会根据资金周转情况、票据贴现利率变化情况等因素进行质押、贴现、背书转让或到期承兑。2019年1月1日开始,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根据公司管理各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进行质押和拟到期承兑的票据计入应收票据进行核算,将未来拟进行处置(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计入应收款项融资进行核算。

  (4)应收账款

  ①账面价值及主要相关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主要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2,725.81万元、23,508.53万元和28,230.82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7%、2.41%和2.65%,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5%、0.87%和0.88%,占比均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很低主要是由于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销售产品的主要结算方式为现货现款结算。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代码 C3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业的上市公司共77家。为进一步增强可比性,公司选取了属于该行业的产品类别与公司相似(以铅、铜、金、银、锌为主)、矿原料自给率比较低、营业收入规模比较接近的非经ST处理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根据上述对比情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非常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基本一致,符合该行业的结算模式和行业特征。

  ②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经营形成的短期应收款项,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占公司应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3.62%、93.65%和94.73%,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情况良好。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021年末,公司对深圳佰达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销售银产品所形成的应收账款783.92万元,由于该客户在2021年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款项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83.92万元。除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按账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根据上表对比情况可见:(1)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均超过90%,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2)公司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更为谨慎。(3)公司1年以上、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由于公司1-2年、2-3年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的比例很低,均不高于4%,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基于上述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实际整体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略高于其平均水平,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

  因此,整体而言,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比较谨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④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柯锐世(长兴)电气有限公司、柯锐世(滨州)电气有限公司、柯锐世(重庆)电气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7,178.29万元、4,174.67万元和4,986.7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5%、0.43%和0.47%。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主要为信用良好、资本金充足的商业银行,不存在因无法承兑而导致款项回收困难的重大风险,不存在减值迹象。

  (6)预付款项

  ①公司预付款项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80,040.72万元、100,455.15万元和51,721.96万元,主要系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较短,其中账龄为1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各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97.30%、99.65%和98.35%。

  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上期末均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1)2021年受铜、银等产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采购额大幅增加;(2)受国际政治环境影响,国外进口原材料从付款到到港周期加长,使得公司预付款占用金额加大;(3)由于铜产品下游需求旺盛向矿物原材料市场传导,使得铜精矿原材料市场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为了保障原材料供应,行业内采用预付货款结算情形增加。

  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1年减少48,733.19万元,降幅为48.51%,其主要原因为:(1)随着物流运输逐渐恢复正常,国外进口原材料从付款到结转存货周期缩短,使得公司期末预付款有所减少,存货规模较大幅度提升;(2)基于与供应商的友好合作关系和原材料供给紧张形势有所趋缓,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金额较大幅度提高,从而减少了预付账款。

  ②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3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246.67万元、19,751.94万元和16,591.06万元,主要为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8%、2.02%和1.56%。

  ①其他应收款类别

  单位:万元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在期货账户的保证金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押金及保证金余额占公司当期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2.91%、75.39%和75.21%。

  ②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

  ④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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