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99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山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吉林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12.7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76,225.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3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扶余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吉林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吉林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12.71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镇亮

  成立日期:2018年9月3日

  注册资本:4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松原市陶赖昭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大气污染治理;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林山鹰总资产人民币231,555.1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5,213.7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00.6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吉林山鹰总资产人民币247,041.9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1,326.75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85.5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2.13万元(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吉林山鹰100%的股权,吉林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扶余支行

  被担保人: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6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办案费用等)、因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吉林山鹰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吉林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76,225.1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3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