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4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营运公司”)为支持公司发展,降低资金成本,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3.35%,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该额度有效期为6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相关协议已于2024年8月5日签订。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二、相关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资营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相关交易将于《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
三、已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已于2024年8月5日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具体协议约定且届时实际到账为准。
(二)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
(三)借款利息:借款年利率为3.35%,以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四)公司应于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至国资营运公司指定账户。
(五)违约条款:公司逾期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应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7%(借款利息的两倍)向国资营运公司支付违约金。
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公司可以提前还款。
四、备查文件
《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4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苏享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苏享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苏享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苏享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会导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董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享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苏享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辞职后的董事会成员结构
本次董事辞职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享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后,公司将尽快补选新的董事。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4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
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40),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光龙净”)的股份41,996,1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02%),因上海阳光龙净与其质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被司法强制执行,上海阳光龙净的质权人渤海银行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阳光龙净质押给渤海银行的公司部分股权,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华泰证券协助执行,要求华泰证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减持规则以市价卖出该部分股票,目前该部分股票15,380,051股由不可售冻结状态调整为可售冻结状态,红利一并释放。华泰证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协助执行,本次减持股票不超过13,965,5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区间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0月5日。
公司于近日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另外,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310,3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的部分暂未进行减持交易,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部分股票的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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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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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大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全部皆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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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阳光龙净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导致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3、上海阳光龙净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在上海阳光龙净股份变动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上海阳光龙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