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2024-02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1月到期,至今尚未换届。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涂建华因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已被多家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构成《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2个交易日内披露本决定书,并进行董事会换届并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披露整改报告并报送我局,整改报告应由全体董事签名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重庆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尽快向重庆证监局提交有关整改报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