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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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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情况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7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就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情况披露如下:

  1. 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2024年2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具体详见www.szse.cn上公告的《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96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认定公司在重大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事实,因此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纪律处分。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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