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修订后的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3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4年8月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A1(公司将于2024年8月24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提案2需逐项表决;提案1、2、3、4、5、6、8为特殊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A1。

  2.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5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并拟将本次交易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积极研究及审慎考虑,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交易不再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持有的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六和”)9.2593%股权及其对应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二、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的说明及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部分调整,不再将本次交易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

  三、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发行方案,不再将收购上述少数股权作为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并拟将本次交易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积极研究及审慎考虑,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交易不再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下属子公司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六科技”)收购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持有的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新好”)18.3217%股权及其对应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127)。

  二、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的说明及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部分调整,不再将本次交易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

  三、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发行方案,不再将收购上述少数股权作为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1、2020年9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52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自2020年2月5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20年8月5日,你公司收到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其增持你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到期完成,但你公司迟至2020年8月2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学习和总结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则,逐项落实并贯彻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要求相关人员树立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原则的规范运作意识,确保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内部工作程序,认真、及时地报送信息,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内部问责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责令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全面核查和反思。

  在今后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通过积极主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2023年9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43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1,000万元至61,000万元。2023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35,000万元至亏损155,000万元。你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46,061万元。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第5.1.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后续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持续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组织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本次业绩预告的修正主要因北方非瘟爆发的影响、猪价快速下跌大大超出预期。今后公司将更加审慎,在早期充分估计潜在风险,尽力避免后续修正。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定期报告的规范编制。

  3、2023年12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85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希望转债、希望转2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你公司迟至2023年11月30日才披露《关于预计触发希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关于预计触发希望转 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责任部门进行了传达。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组织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树立规范运作意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