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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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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04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49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5%。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6日。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关联董事周洪江、孙健、李记明、姜建勋回避表决,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172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20,495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1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临016)。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3、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7月19日,公司发布《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6月26日,授予日确定的激励对象为20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5万股。但此后在缴款认购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分别放弃认购拟授予其限制性股票的50%,上述4名激励对象共放弃认购股份为6.44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人数由204人变更为203人,实际授予数量由685.00万股变更为678.56万股。

  7、2023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685,464,000股增加至692,249,559股。

  8、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薪酬委员会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此外,公司监事会亦出具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6月26日,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7月20日,截至目前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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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03人;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发生职务变动不再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件,需对该等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7,79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4名在职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本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对该等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30,48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6名在职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本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70%,需对该等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37,39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5,666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公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495股。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共172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共计解除限售1,720,49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692,249,559股的比例为0.25%,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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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6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720,495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其持有的或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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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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