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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33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玉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9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针对此议案已发表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李玉杰、忻卫敏、许立东是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等,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针对此议案已发表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李玉杰、忻卫敏、许立东是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满足解限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954.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为290.00万股。

  上述事项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304.0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88,411,873股减少为1,375,371,87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88,411,873元人民币减少为1,375,371,873元人民币。基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38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部分案件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34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与会监事在充分了解本次监事会议案的情况下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华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35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1、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14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3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提交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2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2月2日。

  6、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7月11日。

  8、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所授予27名激励对象的67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2023年12月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万股。

  12、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5日,最终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5,511,8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P=2.07-0.16=1.91元/股。

  根据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权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36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14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3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提交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2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2月2日。

  6、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7月11日。

  8、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所授予27名激励对象的67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2023年12月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万股。

  12、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继续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等,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954.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为290.00万股。

  由于以上1、2项原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47名激励对象,数量合计为1,304.00万股。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本次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4%。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后为1.9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1.91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2,490.64万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减少1,304.00万股,公司股本结构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实施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离职人员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对于本次终止实施的部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加速提取。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进行会计处理后,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上述激励计划后,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承诺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续公司将及时办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37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而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18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和《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8月16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法务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波、张瑜

  联系电话:010-64260109

  传    真:010-64260109

  邮政编码:100013

  六、备查文件

  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7”。

  2、投票简称为:“二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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