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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62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署《展期协议书三》,紫光卓远同意就人民币10.14亿元相关债权继续向公司展期,展期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展期借款利率为4.35%/年。

  公司已向紫光卓远偿还上述《展期协议书三》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6.15亿元,其中,借款本金人民币4亿元所对应的利息已由公司支付给紫光卓远,借款本金人民币2.15亿元所对应的利息由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另行支付。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展期协议书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47、2023-070、2023-075、2024-012、2024-014、2024-039)。

  二、进展情况

  经友好沟通,公司已于近日向紫光卓远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借款本金对应利息由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另行支付。截至目前,公司对紫光卓远的剩余借款本金金额约为人民币3.49亿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借款事项的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6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内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2)上述议案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2日(星期五)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电子邮箱:zg000526@163.com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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