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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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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机构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赎回
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8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机构的最低申购金额(含定期定额投资)、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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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调整方案

  管理人对本基金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限额、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进行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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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

  四、重要提示

  1.本业务调整公告解释权归各销售机构所有。

  2.上述业务调整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或销售机构网址及客服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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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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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日起(含该日),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本基金针对每笔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置60天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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