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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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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6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17年2月21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康人寿及泰康资产作为投资管理人的其他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7.3450%变动为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收到泰康人寿及泰康资产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泰康人寿

  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21-1号(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1层

  法定代表人:程康平

  注册资本:3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9UEL9Q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泰康资产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期限:2006年2月21日至2056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人寿及泰康资产同受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泰康人寿、泰康资产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根据泰康人寿和泰康资产编制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康人寿及泰康资产自2017年2月2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报告出具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至598,522,095股,占公司截至本次报告出具日总股本的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泰康人寿和泰康资产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

  注:本表格中计算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比例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以2017年2月21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准;本表格中计算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比例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以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出具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准。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泰康人寿及泰康资产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保利发展

  股票代码:60004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21-1号(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1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泰康人寿

  ■

  (二)泰康资产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泰康人寿

  ■

  (二)泰康资产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泰康人寿、泰康资产的控股股东均为泰康保险集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泰康人寿、泰康资产的控股股东均为泰康保险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泰康资产构成泰康人寿的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泰康人寿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资产配置需求和相关投资决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保利发展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泰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剩余股份中,500,654,031股为泰康人寿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95,322,502股为泰康人寿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此外,泰康人寿的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作为投资管理人的其他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45,5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213%,均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

  注2:本表格中计算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比例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以2017年2月21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准;本表格中计算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比例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以本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4年6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之后的交易情况如下:

  ■

  注1:本表格中计算减持比例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以本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准。

  截止本简式权益变动书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作为投资管理人的其他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8,522,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保利发展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如有);

  (四)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康平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康平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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