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以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韩三平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英子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熊英子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合法、合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因此董事会同意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以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黄锦辉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公司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职,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熊英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候选人熊英子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监事会和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熊英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熊英子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补选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熊英子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熊英子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熊英子女士简历

  熊英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3年5月至2018年10月在长沙瑞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18年10月至2022年7月在佛山腾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在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合规部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审计专员。

  截至目前,熊英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的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8月1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281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蔡惠琴、林家琪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 9:25,9:30 - 11:30和下午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通常在客户端的“网络投票”栏目下进行操作,各券商界面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方式可咨询所在证券公司。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身份认证,个人投资者仅可通过服务密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