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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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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4-041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王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王水先生所持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包含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王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秀华女士、王学思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暨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先生持有公司198,018,132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5%:其中,王水先生认购公司于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持股比例被动减少2.5%;王水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2.5%。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秀华女士、王学思先生持有公司367,664,1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1,085,569,741股变动至2,776,722,265股;(2)如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暨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王水先生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截至本公告日,王水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公司18,588,9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18,233,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水先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王水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金国际

  股票代码:00097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

  住所/通信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唐秀华、王学思

  住所/通信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说明:如本报告书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水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15042619610624****

  住所/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唐秀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15042619631029****

  住所/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王学思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15040219880402****

  住所/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唐秀华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系夫妻关系,王学思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之儿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唐秀华、王学思构成王水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4年5月31日,因个人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2024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暨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山金国际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暨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持有公司198,018,132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5%:其中,王水认购公司于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持股比例被动减少2.5%;王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2.5%。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水及其一致行动人唐秀华、王学思持有公司367,664,1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注: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1,085,569,741股变动至2,776,722,265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山金国际股份为25,730,000股,占山金国际总股本的0.93%。

  除上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山金国际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公司18,588,9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18,233,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联系人:李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层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唐秀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王学思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唐秀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王学思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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