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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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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4-6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人,实际表决的董事十一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陈简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4-6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陈简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7月29日起,陈简先生就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简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陈简,男,汉族,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处处长、对外合作促进处处长、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绿色低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4-6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琪、谢艾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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