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00,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已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4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朝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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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9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16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7月4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2名激励对象已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2,222,000.00元。
2024年7月26日,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