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2年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已回购的5,999,943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此次注销及减资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605,348,484股变更为1,599,348,541股,注册资本亦将变更为1,599,348,54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新路39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9月9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刘宇然
电话:0871-68312779 传真:0871-68312779
邮编:650101
4、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