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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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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4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72.5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额,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36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68,874.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74.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00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6.5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32,564.97万元及利息变更用于投资新建“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等相关公告。

  3、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含利息/理财收益930.76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均已完成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共节余募集资金6,492.26万元,期间理财收益、利息收入余额1,680.28万元,前述两项金额合计8,172.54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72.5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吴绍臣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刘荣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以姓氏笔画为序)

  1、刘荣光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8月至2008年10月,历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工程师、副处长;2008年10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股权管理部总经理、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2020年3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荣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2、吴绍臣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师;2006年7月至今,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常务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财政部第三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绍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及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治理架构,提升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同步修订该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职责等内容。

  一、主要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对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中涉及该专门委员会名称的表述同步进行了调整。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蓬先生、郑月明先生、赵海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陈静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股东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蔡文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国良先生、孙娜女士、韩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其中孙娜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不存在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1、李蓬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立大学。1994年8月至1999年8月,担任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担任美国Teradyne Connection Systems高级金融分析师;2003年4月至2014年2月,历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企划办副主任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财务资产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兼现代服务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9年12月,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高级副总裁;2020年1月,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2月至今,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及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2、陈静女士,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加入北京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北京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2月更名为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任国科科仪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3年9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3、郑月明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为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委,第十四届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化工新材料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理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曾获“中国科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改革尖兵”、“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第八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山东省工商联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枣庄市功勋企业家”、“金牛企业领袖奖”等荣誉。1991年7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石化荆门石化总厂历任生产技术科科长、调度长、一联合主任;2004年4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江苏科茵格特种沥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担任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6年5月,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联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昊达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神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联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联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月明先生通过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4、赵海力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曾获北京市创造学成果一等奖、中石化科技进步一等奖、“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2018年山东化工年度精英人物”、“泰山产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1992年7月至2011年7月,在中石化燕山石化历任化工一厂裂解车间设备员、设备主任、设备工程部部长,燕化公司机动部副部长;2011年8月至2012年4月,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运营管理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担任山东神达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昊达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历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8年8月至2023年5月,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海力先生通过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5、蔡文权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荣获“金牛董秘奖”、“天马最佳董秘奖”、“金麒麟金牌董秘”、“水晶球最佳董秘”等多项荣誉。1999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职于中国金龙松香集团公司;2006年4月至2006年6月,担任北京英泰科隆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6年6月至2012年4月,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战略投资部、化工事业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历任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历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文权先生通过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1、王国良先生,196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高级顾问、河南省石油学会理事长。1983年9月至2012年4月,历任中国石化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炼制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石化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4年10月,历任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及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20年5月,历任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及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2、孙娜女士,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英国卡迪夫大学访问学者。2007年7月至今,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3、韩华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至2001年10月,历任北京市第一房屋修建工程公司改制办副主任、基建开发部副主任;2001年10月至2011年3月,历任北京司普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市雍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1年3月至2017年1月,历任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北京三维筑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1月至今,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华商(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 02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17:3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荣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1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15:3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23日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7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3、议案4须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将立即召开新一届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事项。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8月2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授权范围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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