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振先生、黄亚军先生、韩保辉先生、朱来锁先生、袁青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士振先生,副总经理黄亚军先生,副总经理韩保辉先生,副总经理朱来锁先生,董事会秘书袁青女士的通知,获悉上述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95,000股,合计增持金额1,312,357元。现将本次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及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士振先生,副总经理黄亚军先生,副总经理韩保辉先生,副总经理朱来锁先生,董事会秘书袁青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情况及增持前后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1、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2、公司副总经理黄亚军先生、副总经理朱来锁先生、董事会秘书袁青女士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