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蒋海军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蒋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30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蒋海军:
经查,你作为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辰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你的父亲蒋克贵存在多次将其持有的“众辰科技”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违规成交股数8900股,违规交易金额395951元。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规短线交易行为。鉴于上述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一)上述警示函所涉及短线交易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了《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蒋海军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蒋海军先生及其亲属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加强自身及近亲属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